dtlnor
发表于 2023-5-25 21:20:20
本帖最后由 dtlnor 于 2023-5-25 21:38 编辑
zkq970413. 发表于 2023-5-24 23:47
但事实上还是因热爱居多,毕竟这些字幕组大部分也不是为了盈利什么的,我说几乎没有多少字幕组 ...
你搞错了一个核心概念。开源不代表放弃所有权利。是否把软字幕公开出去(开源),跟是否允许别人修改,是否允许别人抹掉自己的名字,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回事。我不公开软字幕可能只是我懒,我可以无所谓别人怎么改我的翻译。但反过来,我公开软字幕不代表默许别人恶意使用
将一个东西开源不代表版权不在自己手里(虽然这里依然备注一下字幕组没有作品的翻译权所以成品未必有法律意义上的版权,虽然又虽然在字幕组常用的免责声明下(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根据中国法律是可以合法持有其翻译作品的著作权的(但不得侵害原作著作权以及不得出版发行,一般等于不可盈利))。
如果一个软件完全是由我著作的,我可以开源一个软件的同时贩卖这个软件。我可以公布这个软件的一切代码一切细节,但依然保留我的所有权利(包括复制权)。
这里现学现卖抛个书包,在中国,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只有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公开传播权、演绎权(包含翻译权、改编权等)、汇编权等。
开源只是在行驶我其中一项/多项权利,可不代表“不在意自己的版权”。以喵萌奶茶屋为例,他们所有的字幕都是开源的,但有清清楚楚列出开源许可(https://github.com/Nekomoekissaten-SUB/Nekomoekissaten-Subs)其中就明显强调了需要“注明来源”。而修改也是有条件下许可自行修改发布。
zkq970413.
发表于 2023-5-25 21:38:03
本帖最后由 zkq970413. 于 2023-5-25 21:44 编辑
dtlnor 发表于 2023-5-25 21:20
你搞错了一个核心概念。开源不代表放弃所有权利。是否把软字幕公开出去(开源),跟是否允许别人修改,是 ...
{:12_856:}所以我说很多方面还是看个人啊,就算是把字幕分享出去的组内也不见得都支持啊,开源的确是不代表允许别人修改啥的,但分享出来也代表着将会有不可控的情况产生,除非你像迪士尼这版权狂魔一样会花心思去维权,不然你发出来了基本上也相当于半默认允许了。。。你懒你不发是你的事,但你发了就肯定会有各种人拿去用,自己用的还好说,那些拿来加广告啥的可不给你什么花了多少心思、时间啥的,你把你的劳动成果发出来给我看到了那就是我的了!版权?署名?那是啥?你要搞清楚有很多这种人的。。。将一个东西开源不代表版权不在自己手里这句话我可不认同,字幕方面可能不是很有用,但特效代码方面可不一定!然后像你说的“就明显强调了需要“注明来源”。而修改也是有条件下许可自行修改发布。”,但事实上来说就像我前面说的,有些人可不管这些的。
dtlnor
发表于 2023-5-25 21:44:08
zkq970413. 发表于 2023-5-25 21:38
所以我说很多方面还是看个人啊,就算是把字幕分享出去的组内也见得都支持啊,开源的确是不代表 ...
你的逻辑很奇怪。
我发布了之后无法控制我的东西怎么被使用 && 我没有维权的精力 === 所以我发布就等于我不在意我的版权(所谓半允许、默许)
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 === 发布的作品被恶意使用是正常的
zkq970413.
发表于 2023-5-25 21:47:58
本帖最后由 zkq970413. 于 2023-5-25 21:51 编辑
dtlnor 发表于 2023-5-25 21:44
你的逻辑很奇怪。
{:12_856:}不是我逻辑奇怪,而是国内大部分人是不在意这些或者说没什么太大的版权意识形态的!而且我的意思是发出来也要承担相应风险!因为这世上什么人都有!并不是你所认为的“我发布了之后无法控制我的东西怎么被使用 && 我没有维权的精力 === 所以我发布就等于我不在意我的版权(所谓半允许、默许)
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 === 发布的作品被恶意使用是正常的”,而且我说的一直都是某方面来说!
zkq970413.
发表于 2023-5-25 22:22:32
本帖最后由 zkq970413. 于 2023-5-25 22:29 编辑
dtlnor 发表于 2023-5-25 21:44
你的逻辑很奇怪。
{:12_856:}我给你讲个案列,虽然说不是字幕方面的但也是一个参考例子,有个大佬自己编写出来一段软件代码,然后分享在了Git,然后就因为这个代码闹出了一件比较大的事,导致作者被起诉打官司并且赔钱了,而原因就是因为一些人的恶意使用!而那些人却没有被判刑的!不过好在他发出来的只是初期的代码,也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件事之后这个作者就没有把之后的新代码发出来了,只有初期的那段代码一直在,而且大部分是有人转载、备份的,而这个用在字幕上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事实上有一些出名的字幕组也一样有被起诉过的案列,只不过不怎么大而已,虽然说现在有一些譬如那个AGPLv3通用协议,但说句实在的,个人认为这个在国内可以说不是很行得通,而且国内也可以说没什么相应法律支持,而且国内版权问题一直比较那啥,也有很多我前面说的那种人,所以这方面真的是需要承担相应风险的!
starsinin
发表于 2023-5-26 17:25:44
假如第一个做字幕搬运的人不知道搬运的概念,给自己起名了字幕组,而非后来人概念清晰而起名搬运组,那你要怎么喷他?没有他第一个搬运,谁能想到能这么做?没有他开先例,谁能跟随他的脚步?年轻人,在网上不要这么戾气,要有长辈的宽容大度风范。
LettingGoFM
发表于 2023-5-26 21:44:26
不要自称字幕组就好了
EI00
发表于 2023-5-30 01:25:29
压制组比如Lolihouse可以接受,其实只要注明出处基本都行
启树
发表于 2023-5-30 11:32:56
没有字幕组做的那种倒是可以。
启树
发表于 2023-5-30 11:35:15
或者是那种字幕组风评不好的,直接选baha源要么就直接选这种搬运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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