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ssnake 于 2022-1-25 21:08 编辑
你这两个情况:
1)匿名发布的作品(请注意有一个时期搬运工特别喜欢删掉字幕里的署名,比如我的署名被删过不计其数);
2)经过充分努力仍然无法联系上原字幕组的作品。
在学术上称为「孤儿作品(Orphan work)」。
孤儿作品问题本身是个国际难题。
不过著作权保护的原则(理应)是促进知识流通再利用,善意性的工作(比如你这里的手抄、修正和本地化)应该得到支持。
当然这建立在已经「充分努力」寻找过原字幕组的情况下。
我觉得不妨先把你要做的作品(X字幕组或匿名的Y作品)在你打算发布的地方(比如这里)问问有没有人认领。没有人的话你也不用怕原字幕组突然蹦出来了。
-----
至于署名,应该是双方的。
1)只署自己的名字属于抄袭和盗用,面临道德和法律的双重问题;
2)只署原字幕组的名字,存在侵犯原字幕组人格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的风险;而且如果原字幕组出现并对你的修改表示反对,届时你需要删除自己的修正作品,存在浪费劳力的风险。
(至于未经修改的手抄字幕,只要原字幕组表示反对你就应该删除,这个本来没什么争议;哪怕这里有些手抄“大佬”不想承认)
操作上,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发自己的修正版本时附上原始文件(或可以找到此原始文件的来源),声明参考自此文件并对部分内容进行过修改。
我个人觉得这样不会得罪人(至少我是接受这样尊重原作的合理修正的,虽然我还不是联系不上的不归人ry);哪怕被要求删除时你也有法律依据(WIPO、IPA、中国国家版权局等都有支持在孤儿作品上再创作的文件),至少我支持你(虽然我的支持屁用没有)。
Edit:修改一个错别字
|
|